于都县振联新能源有限公司(瑞兴于国道)光伏改造项目
受于都县振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于都县振联新能源有限公司(瑞兴于国道)光伏改造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YX2024-YD-FJ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于都县振联新能源有限公司(瑞兴于国道)光伏改造项目
1
项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610000.00
610000.00
(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的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4年2月~2024年8月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投标人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未在招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未有失信行为并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未被列入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名单内的;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近3年自招标发布日期向前推算)。
(六)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报名后获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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