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青岛市分公司2024年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QDCL-YZ202410
3、项目概述:为体现企业对职工的关心关爱,保障职工的福利待遇,根据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现申请为会员及内退、退休人员发放2024年度中秋福利。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家单位。
4、招标内容:
4.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计划采购2090份中秋福利产品,每份产品包括以下内容:鲁花花生油4L/桶*2桶,125元/桶;丹香月饼*2盒,75元/盒;青岛啤酒礼盒*2盒,95元/盒;喜旺肉食礼盒*2盒,205元/盒。中标商提供产品提货券,由职工自行领取,2024年中秋节前按采购人要求交货。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位 |
1 | 2024年职工中秋福利 | 2090 | 份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4.2本项目限制每份最高单价为人民币1000元,总预算为人民币209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3资金落实情况:职工福利费109.5万元、企业资金99.5万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人所需货物的单位。并满足采购人在青岛市南、市北区域范围内提货需求的单位。
5.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3.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13%)。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5.7.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5.8.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5.9.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5.11.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13.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中标后无故弃标,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5.1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的同类项目,单个合同采购总价在100万元以上,应至少提供2份以上同类合同(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任意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9 月 3日9时00分至2024年9 月 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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