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2024-2026年通州区分公司Z同城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Z同城配送。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2024-2026年通州区分公司Z同城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1.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Z同城配送,其中包括配送农资,并按客户要求配送到点。运输车辆、分拣储存设备、叉车、网络安全设备、冷环境等硬件设施,配送人员手机、话费套餐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1.2.3预算金额:182.51万元(含税及相关费用)。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合同期2年。
1.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6本项目根据日均处理量划分阶梯区间,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最终按实际业务量“全量落档”进行结算,即月日均业务量处于D1档,按照D1档单价进行结算;月日均业务量处于D2档,按照D2档单价进行结算。业务量采用手工统计,以双方每月核对确认数量为准。本项目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针对最高限价报总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限价具体如下表:
月日均单量(配送) | 含税单价基准价(元/件) |
月日均配送件数≤1300件 | 1.567 |
1300<月日均配送件数 | 1.437 |
月日均单量(分拣) | 含税单价基准价(元/件) |
月日均配送件数≤1300件 | 0.351 |
1300<月日均配送件数 | 0.337 |
注:上述单价已包括人员薪酬、社保、福利、商业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车辆、通讯费、PDA 设备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与本项目对应品目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上午09: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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