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三)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油田公司运输服务项目需要,保障油田生产正常运行,对生产保障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文号:油辽车服发〔2024〕21号,暂估价款2917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辽河油区提供生产保障等运输服务,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时间内到位。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文号:油辽车服发〔2024〕21号。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仅对标包3进行二次招标。
标包1: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27,暂估价1538万(不含税),对辽工、物资公司、储气库、高采、冷家、石化技服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但不限于5台吊车(12T-70T)、20台污染罐、5台挖掘机。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2: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29,暂估价614万(不含税),对辽兴、辽工、金海、兴采、荣兴、环境工程、电力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但不限于5台污水罐车、1台400型以上热洗车。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3: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28,暂估价260万(不含税)对曙采、采油院、辽工、欢采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但不限于5台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重型牵引车、平板拖车或挂车(重型牵引车和平板拖车或挂车为一台车辆,提供其中任一种则不计入车辆总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4: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30,暂估价165万(不含税),对辽工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但不限于3台随车吊,2台试压罐,2台污染罐车。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5: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32,暂估价150万(不含税),对辽河油区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但不限于1台吊车(80T以上),1台随车吊(12T以上),1组牵引车挂车车组(50吨以上)。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6: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33,暂估价100万(不含税),对辽工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但不限于1组挤注灰车组。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7: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31,暂估价90万(不含税),对辽工、特油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但不限于2台高空作业车(14米-24米),1台水泥车。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生产保障车辆类型主要包含:吊车(12T-70T)、随车吊(2.5T-12T)、高空作业车(14米-24米)、挖掘机、装载机、地锚车、抓管机、水泥车、锅炉车、热洗车、清蜡车、挤注灰车组(泵车、灰罐车)、10方及以上水罐和污染罐以及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重型半挂牵引车、半挂车、拖板车、卡车、翻斗车、试压罐、生活水罐、清水罐、加油车、加药车、压风机等。
本次招标适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情况,按照标包顺序依次确定其所中标段,其他标段按排名从前到后依次确定中标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遇油田公司框架招标完成,该项目自按照框架招标结果与招标人另行签订运输项目合同成立之日起该项目终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吊车(80T以上),随车吊(12T以上),牵引车挂车车组(50吨以上)车型的投标人应持有有效期限内的大型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3.4投标车辆水泥车、洗井车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技术服务配套的运输服务)。
3.5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车数,所有车辆设备均为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挖掘机、装载机外生产保障运输车辆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挖掘机、装载机提供发票;吊车(80T以上)、随车吊(12T以上)、牵引车挂车车组(50吨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需要提供出厂合格证和临时牌照;提供监控证明扫描件、承诺书、车辆车前含车身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
3.6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从事吊装作业操作及司索指挥须持有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机指挥证。(提供人员台账、驾驶证、起重机司机证、体检证明扫描件)
3.7除挖掘机、装载机外其他生产保障运输车辆需有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挖掘机、装载机需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保险单被保险人与行驶证、发票一致,过户期间除外)。
3.8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9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提供截图)。
3.11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提供截图)
3.12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3.1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1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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