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2024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XJTJ-2024-JL-03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县2024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5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民政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板房沟镇板房沟村和永丰镇下寺村2个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 其中板房沟镇板房沟村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永丰镇下寺村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各设置老 年活动中心、学院活动室、文体活动中心、科教中心等,并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施。
同步拆除下寺村村委会原有平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乌鲁木齐县2024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乌鲁木齐县2024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监理乙级资
质或乙级以上或综合监理企业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 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 说明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 效期内;项目总监在监项目少于3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 工程监理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
6、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
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
7.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当事人名单;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0日19时00分
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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