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 目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05

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

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BPC

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000万,招标人为新

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5609平方米,12台10万吨/年炭化炉的炉体制作安装、辅助

设施制作安装、供配电控制系统、土建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

B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 B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 工程)专业甲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己超 过5年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担任职务。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

(4)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 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

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

的,由所有成员单位提供);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由牵头人提供):需提供近5年内(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不少于1 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复印件;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 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6)本项目为EPC招标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1)施工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 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 工工程)专业甲级;

2)联合体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 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

位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到2024年09月0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1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

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5609平方米;

3、建设内容:12台10万吨/年炭化炉的炉体制作安装、辅助设施制作安装、供配电控制系

统、土建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

4、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淖毛湖农场经济技术开发区;

5、招标方式:招标;

6、项目投资:49000万元;

7、招标控制价(暂定):35000万元;

8、招标范围:

完成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120 万吨/年提质煤生产)的全过程的设计-

施工-采购及安装调试,本次招标主要包括:

(1)产品规模:120万吨/年提质煤生产(建设12台炭化炉,单炉产能为10万吨/年),副 产煤焦油20万吨/年,粉煤60万吨/年,

荒煤气141827.40万Nm3/年;

(2)装置范围为备煤单元、热解单元、筛焦单元、荒煤气净化单元,并配套给排水系统(消防) 空压系统、循环水系统、脱盐水系统、污水处理(预处理)、控制室、机柜间、供配电系统

(照明)、采暖通风等公用辅助设施以及为本项目红线外1米范围内的其他设施;

1)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工艺技术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 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参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关要求;

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

和现场物资管理、建筑安装施工全部工作;

3)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指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和保障;

4)配合项目竣工验收、试生产等工作;

(3)其他范围:仅仅包含现场原有装置合规性设计、以及原有建设内容不合规设施拆除和 临建的建设。

9、计划工期:

施工及设计工期:暂定272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发出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10、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

11、报价方式:下浮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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