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活动及文化宣传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活动及文化宣传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2规模: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4,与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按订单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委派,导致招标人顺延委派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标段划分:华能西安热工院活动及文化宣传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5服务期: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项目工期暂定订单下达之日起视频拍摄2天、视频剪辑5天、动画制作8天、录音配音2天、文案脚本5天、会议/活动跟拍当天响应完成、海报/展板/PPT/p设计制作2天、文创产品设计制作10天、大型活动15天。注:紧急任务需要当天响应完成,具体工期以订单项目为准。
2.6招标范围:以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热工院活动及文化宣传服务,包括视频拍摄、视频剪辑、动画制作、录音配音、文案脚本、会议/活动跟拍、海报/展板/PPT/p设计制作、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大型活动,按甲方要求交付最终成品,含设计过程文件和工程文件等,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文化活动或拍摄宣传案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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