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4至2025年度废水池治理工程施工集中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06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4至2025年度废水池治理工程施工集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4至2025年度废水池治理工程施工集中采购己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招标服务期限内,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和川中油气矿立项治理批复单井治理不超过400万元(含税)的老油气井遗留钻井废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废水池体拆除和回填工程。预估金额:1600万。

2.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要求:/

3.工期:中标之日起至两年,按照具体年度合同约定执行。

4.施工地点:川中油气矿管辖范围内,具体以单项工程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满足以下要求:

(1)固化物转运前检查含水率,满足运输要求后转移;(2)固化物运输设置防雨、防渗措施,车辆厢体确保无渗漏;(3)固化物临时贮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不得随意露天堆放;(4)固化物掺烧阶段应采取技术控制措施达到掺入烧结砖利用条件;(5)资源化产品抽样检测达到《烧结普通砖》(GB5101-2017)质量要求、浸出液重金属无危害指标;(6)处置前应按规定主动将相关信息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资源化协作方须具备合规的生产经营资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者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6、其他:框架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委托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工期以招标人委托书为准,如已委托确定的单项工程工期超出框架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仍然有效,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项目安排,招标人不作项目委托和项目金额承诺。

中标人在以下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取消委托项目承诺或终止合同:

(1)若中标人在被委托的单项工程业绩考评不合格;

(2)年度业绩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

(3)中标人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招标人内部承包商管理相关规定,导致暂停或取消承揽业务资格的;

(4)受到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项目考核红牌警告;

(5)无故拒绝招标人项目委托2次及以上。

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在审定预算金额的基础上下浮5%(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赔偿(协调)不下浮)。四川区域项目的工程造价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标准;重庆区域项目的工程造价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最终结算费用=〔施工图预算可下浮范围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比例)+施工图预算不可下浮范围审定金额〕+〔增减工程量可下浮范围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比例)+增减工程量不可下浮范围审定金额〕,增减工程量以设计变更和招标人签认的工作量核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允许分包。

R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正常,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的佐证资料(影印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近三年内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老油气井遗留钻井废物无害化处理或已固化存在隐患的钻井废物再资源化利用或钻井遗留废水池体拆除和回填等治理类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除招标范围外的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2安全员: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3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5岁。应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影印件(社保管理机构盖鲜章或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可),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在社保证明规定的有效期内)。退休人员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用人劳务合同。未提供有效社保证明的人员视为不满足要求。

5.机具设备要求:

R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类似业绩:老油气井遗留钻井废物无害化处理或已固化存在隐患的钻井废物再资源化利用或钻井遗留废水池体拆除和回填等治理类项目(合同签订日必须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完工交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合同可只扫描合同关键页)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项目验收合格的资料。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þ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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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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