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太康县分公司清集支局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3-06-04A-2024-D-E20932)
1.2 项目概况:对太康县分公司清集支局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 项目地点:河南省太康县清集。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2 工期:60日历天。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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