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乙二醇浓缩塔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乙二醇浓缩塔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诚邀请合格单位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乙二醇浓缩塔设备采购;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县撮镇东3公里处)。
2.2招标范围: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乙二醇浓缩塔,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相关的图纸及资料、培训等相关技术服务。投标人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他附属设备和零件,开车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有义务加以说明,以供招标人选择。招标设备整体供货,开车备件及一年内备品备件计入总价;正式运行后两年内的备品备件须报价,但不计入总。主要设计参数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说明。
设备名称
位号
数量(台)
主要材质
备注
浓缩塔
C-53010
1
S30408
尺寸:Φ2000*57794
工作温度:143.7℃(塔釜)/113.5℃(塔顶)
工作压力:-0.084MPa(塔釜)/-0.09MPa(塔顶)
2.3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乙二醇车间项目现场。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货到项目现场(或自报更短交货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
3.2投标人具有A2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1份Φ2000*50000mm以上填料式精馏塔设计、制造及供货业绩(投标文件需附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7月1日之前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能够反映精馏塔型式、尺寸、合同签订日期等相关内容,且内容、公章要清晰;如果合同中不能反映精馏塔型式,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其它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由招标人统一查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可能将导致无效标。
4.投标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1日17: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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