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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