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4公司混凝土管理中心(柴油)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管理中心混凝土管理中心负责四公司拌合站生产,目前有延榆项目项目1#、2#拌合站,西十项目1#、2#、5#、6#拌合站,雄忻项目2#拌合站,广
汕项目6#拌合站,甘青项目1#、2#、3#拌合站,川藏项目1#拌合站,茂湛项目拌合站,眉太项目拌合站,深汕西拌合站、银洲湖项目拌合站。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
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3年期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期间两
年(2020-2023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建或完工工程项目或公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
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
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
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7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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