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永佳河镇财政所办公楼及附属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7

红安县永佳河镇财政所办公楼及附属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红安县永佳河镇财政所办公楼及附属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07406.40元


6.最高限价:1807406.40元


7.采购需求:红安县永佳河镇财政所办公楼及附属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涵盖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建造师。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2)供应商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9日08时00分至2024年9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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