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电力建设个旧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河州个旧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已由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红河州个旧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个旧)
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建(个旧)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02°54′至103°25′,北纬23°01′至23°36′之间,海拔高度在700米至1500米。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利用个旧市境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安置点等建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7.8437MWp(含3.3462MWp轻质柔性组件),额定容量104.4490MWac,本工
程拟利用总面积约58.60万m²。本工程拟采用“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并入电网。
2.3项目工期:467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0月25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及场地资源摸排及开发(包括接网条件、消纳方式等工作);收集资源产权/使用权证明或政府出具的权属证明及委托;租赁协议、合同
能源管理协议(若有))的签订;勘察设计;建筑结构及承载力检测;施工准备;土建施工;所有设备(不含光伏组件)及材料采购和监造、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含发包人采购设备);设备安
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并网及各类手续办理;缺陷责任期的处理、质保服务;审计配合;负责开展整个光伏电站工作范围内对外协调、手续办理、各类验收;配合
质量监督、项目后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达标投产等,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及场地资源摸排及开发(包括接网条件、消纳方式等工作);收集资源产权/使用权证明或政
府出具的权属证明及委托;负责在发包人授权的金额标准下与屋顶及场地产权人开展资源租赁和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若有)的签订工作;提交资源排查成果,确保租赁的屋顶及场地满足光伏项
目合法、合规的实施条件;土地征(占)、租用工作;负责出线通道及箱变等设施用地、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综合加工厂、机械修配厂、仓库、设备转运场、混凝
土拌合站、施工临时便道等)租赁及手续办理等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
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竣工图;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以及发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承包人负责采购除光伏组件以外的所有设备(
满足南方电网最新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包括满足光伏并网运行及计量的所有发电、变电、通信和控制设备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等的采购,并负责设备供货、验收、仓储保管、
技术服务等;负责发包人采购的设备的供货计划、接货、卸车、验收、保管、成品保护、二次转运、安装、试验、调试等工作。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
、并网手续办理、消防专项等工作中涉及的图纸审查、开工手续办理等。包括满足光伏电站并网运行所涉及的所有的建筑结构及承载力检测、防水、改造、加固工作,光伏发电单元、道路/通
道、电缆通道、杆塔、箱变设施等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包括满足光伏电站并网运行设备的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职业
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按照环保设计方案及批复文件严格落实“三同时”,完成环保措施和验收,包括委托环保监测单位和第三方进行相应的咨询、监测、检查、监
督、评估和验收等工作。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项目入网前手续,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手续等;土地复垦与验收,包括临时设施用地土地复垦等工作;所有专项验收、启
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完成试运行、消缺、中间验收工作、消防、环保、防雷、安全与卫生、档案、节能等各专项验收工作、工程移交的有关工作;工程保险;(包括甲供设
备到场后的建安工程一切险)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公司达标投产验收;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单元正常运行所涉及的一、二次设备、通讯设备、数据采集监控
系统、对外通讯系统等。其余未明示但为满足本项目功能要求所需的一切事项,均由承包人负责。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
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2023年)内具有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
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
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
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
风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
伏(风电)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
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务。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20人
,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3)技术负责人(4)项目副经理(5)施工负责人(6)屋顶场地资源开发负责人(7)质量负责人(8)安全总监(9)安全环保负责人(10)
并网负责人(11)进度负责人(12)合同工程师(13)采购工程师(14)测量工程师(15)土建工程师(16)电气工程师(17)专职安全员2人(18)试验管理(19)档案管理。
3.1.6中标人数:1
3.2其他要求:1.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2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9月06日至2024年9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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