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县城办公生活营地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营地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秋浦东路与人民南路交口往西约100米位置(秋浦东路北侧),为石台抽水蓄能电站配套项目,用地面积约11346平方米,场地内南高北低,现状高差约3米。总建筑面积约119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7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4平方米,由办公楼、食堂与体育中心、宿舍楼、门卫等组成(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项目用地毗邻秋浦东路,可作为本工程的进场道路。用地距离德上高速石台收费站出入口约5公里,石台县城对外交通有国道G237、G530、德上高速,距离池州市区直线距离约47km,交通便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县城办公生活营地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营地单体建筑工程(含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装饰装修等)、室外工程、弱电工程、景观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补充技术资料以及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招标资料为准。
2.2.14栋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工程等级三级,耐火等级二级,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其中:
(1)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997㎡,地上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684㎡,地上6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食堂与体育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2241㎡,地上2层,局部地下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育中心部分屋顶为钢管桁架结构。
2.2.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办公楼、食堂与体育中心(含地下设备用房)、宿舍楼、门卫、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土方挖填、基坑支护、降排水、围墙大门等)、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活动场地、景观绿地(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水系、景观小品等)、消防水池、配套水电暖通消防等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整体项目的强电及照明系统、弱电及智能化系统、消防水电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冷热水系统、节能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室内装饰工程及配套家居设施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墙地面装饰、装饰灯具、卫生洁具、内外门窗等)、市电市水燃气接入、共建共享、景观道排及综合管网等,满足精装修交付要求,具体以建设单位要求及后期最终施工图为准。
(2)施工临时设施
本工程承包人应完成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含取证)、运行管理、维护、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工地建设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车辆识别系统、塔吊监测、升降机监测、实名制闸机、环境监测)、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通信、施工供风、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
(3)外部手续办理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建设相关所有行政手续办理、检测监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前后的所有专项验收,直至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包括:
行政许可:配合办理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
检测监测:白蚁防治、消防检测、环保监测检测、防雷接地检测、地下管线测绘及检测、水土保持补偿监测(若有);
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前后的消防、环水保(若有)、防雷等专项验收,具体以地方要求为准;
移交和收尾:房产测绘、产权手续办理和移交、竣工资料编制、归档、验收和移交。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联合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限为12个月,其中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同时独立承担过以下业绩:
①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的混凝土结构办公建筑或商业建筑施工业绩;
②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的住宅项目施工业绩;
③单体幕墙面积不小于6000m2的项目施工业绩;
④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混凝土结构办公建筑或商业建筑或住宅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在建或已建,已建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文件、已建项目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等资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建筑类型、建筑面积及合同金额等信息,以上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担任过已竣工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混凝土结构公共建筑项目和已竣工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的住宅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信息,同时还应提供投标人为拟委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已竣工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的混凝土结构公共建筑项目和已竣工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的住宅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信息,同时还应提供投标人为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县城办公生活营地工程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测量单位及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不得单独或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7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1日17时30分。
4.2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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