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市公司大院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1家单位,承接天津邮政市公司机关办公区域及大院的保安服务,项目服务期2年,2年外包费用估算52.8万元。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市公司大院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市公司大院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天津市投标人还须提供天津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3和2024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投标人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1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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