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木垒区域245万千瓦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及生产维护业务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木垒区域245万千瓦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及生产维护业务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
2.2项目规模:24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365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木垒区域245万千瓦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及生产维护业务服务项目(CHDTDZ058/19-QT-33601):对木垒凯升80万千瓦风电、木垒凯升25万千瓦光伏、二氧化碳60万千瓦风电、二氧化碳40万千瓦光伏、华电木垒40万千瓦风电5个新建项目的生产准备工作,项目投产后的场站生产设备管理及设备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未投产前,按照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生产准备工作,项目投产后,在片区、场站安排下
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生产设备(不限于升压站设备、输电设备、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箱变等发电设备的定期维护、消缺工作)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消缺工作。在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场站文明卫生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木垒区域245万千瓦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及生产维护业务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新能源电力行业生产维护业务承包1项合同业绩(2)新能源电力行业劳务人员承包业绩1项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0909:00到2024-09-19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81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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