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油溪污水处理厂新增进水氨氮项目项目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油溪污水处理厂新增进水氨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采购国产氨氮监测仪一台,安装在油溪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监测房间,调试运行正常,比对验收后将信号接入数采仪、中控系统及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并在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备案。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Np-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油溪污水处理厂。
2.3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内投标(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为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水质监测设备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同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及生产厂家鲜公章。
3.3投标人提供合同签订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且金额不低于3万元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不低于3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质量保证期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产品及其配件质量保证期不应少于1年,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如某设备、配件等自身质量保证期超过前述年限,则以该自身质量保证期为准)。
(2)服务要求:供货产品现场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数据接入(中控、在线数采仪等)在线监测设备还需要现场验收比对监测和效验并提供验收备案资料等;供货方需在供货后在到采购人单位现场进行免费操作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及基础分析仪器理论,直至采购方掌握为止(提供对本项目满足上述要求的服务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鲜公章,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加盖鲜章的图片或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Np-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要求,且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产品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到甲方现场进行踏勘,确保比对验收后将信号接入数采仪、中控系统及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信号接入需采用数字信号)。(提供现场勘察图片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3.7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5月-2024年7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9月9日起下载比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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