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岚县等7个县分职工宿舍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SZT2024-SX-QT-GC-0953
1.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按照2个标包执行,分别中标1家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1.4 包1:按照施工图纸有关要求,完成汾阳市、石楼县、文水县分职工宿舍装修改造,室外完成外立面等改造;室内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完成顶面、墙面、地面等土建和装饰的改造,同步完成门窗、电气、采暖、给排水、弱电、通风等改造。控制价金额:398404.45元;工期:15天;保修期:2年。
包2:按照施工图纸有关要求,完成方山、岚县、临县、兴县分职工宿舍装修改造,室外完成外立面等改造;室内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完成顶面、墙面、地面等土建和装饰的改造,同步完成门窗、电气、采暖、给排水、弱电、通风等改造。控制价金额:204476.74元;工期:15天;保修期:2年。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现场审核为准);
2.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6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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