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4-2026年度全区营业网点配置店招、工作台等企业形象标准化产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所辖12个盟市分公司营业网点标准化产品,店招、营业员工作台等邮政标准化设施(21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交货期:(1)订单金额为10万元内,乙方应在自收到订单10日内或甲方规定的时间(大于10日)内交货;(2)订单金额在10万元(含)到100万元(含)之间的,自收到订单20日内或甲方规定的时间(大于20日)内交货;(3)订单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自收到订单30日内或甲方规定的时间(大于30日)内交货;分批次交货的,以最后一批货的到货时间为交货时间。
2.6质保期:3年
2.7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包):
标段(包)号 | 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入围数量(家) | 分配原则 |
包1 | 店招、灯箱及营业时间牌等 | 300 | 2 | 按照框架协议期内订单总金额的6:4比例分配份额。 |
包2 | 办公家具 | 1160 | 2 |
注:(1)本项目入围原则为兼投兼中。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3)本项目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
3. 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15投标人须承诺执行标准:Q/YB 0058.2 -2021 《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2部分-邮政业务》(2021-12-25发布)中要求。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的投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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