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DB07-02-01地块(长春大道与湖滨路东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DB07-02-01地块(长春大道与湖滨路东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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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DB07-02-01地块(长春大道与湖滨路东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DB07-02-01地块(长春大道与湖滨路东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DB07-02-01地块(长春大道与湖滨路东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及需求

2.1项目名称: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DB07-02-01地块(长春大道与湖滨路东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2采购内容: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

2.3项目编号:ZHY-2024-001

2.4采购预算价:225000元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90日历天内,完成中标区域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4供应商需提供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http://soilcredit.mee.gov.cn/#/XYJL/listv=&userType=)的企业信息记录截图;

3.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国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林州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内容(以上涉及证件均需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林州市报名,从其他渠道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逾期未提供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将被拒绝接受。

4.3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需在报名时缴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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