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4-2027年三年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选聘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入围4家采购代理机构,为招标人提供三年的综合类(服务、货物及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合同期限:3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熟悉国家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合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专业评标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9)具备采购评审专家库,或者有权使用当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提供承诺函);
10)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评审场地,代理交行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录音、录像等设施及其他必要的办公条件(提供承诺函)。
11)有连续3 年(含)以上的采购代理领域从业经历,过往业绩情况良好(提供承诺函)。
12)具有规范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如招标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等(提供承诺函)。
13)在参加交行入围选聘的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交行无经济纠纷(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无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平台使用费:无。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09月09日起至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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