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酒店类行业商户收银一体化系统软件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选聘3名供应商(以最终得分排名高低进行选择),若本次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4家时,则本次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该项目失败原因,修正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招标人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6、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记录;
7、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股东(合伙人)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能出具增值税发票;
1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招标: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3、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查询显示明确结果的截屏并加盖公章,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2.提供政府采购网站下载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屏并加盖公章,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并截图;
14、投标人提供的酒店收银一体化系统软件产品为自主研发产品,须提供自主研发的酒店收银一体化系统的软件著作权;
1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对接酒店管理系统的任一授权(非唯一):
(1)OPERA酒店管理系统厂商有效的授权或OPERA授权代理商(须同时出具代理商取得OPERA原厂商的资质授权)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SEP酒店管理系统厂商有效的授权或SEP授权代理商(须同时出具代理商取得SEP原厂商的资质授权)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西软酒店管理系统厂商有效的授权或西软授权代理商(须同时出具代理商取得西软原厂商的资质授权)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现场的方式在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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