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证券南方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460SCCZAH21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中邮证券南方数据中心二期建设所需的极速交易服务器、互联网防火墙、交换机、路由器、光模块等设备及网络和服务器搬迁服务。(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承诺是一般纳税人。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投标人必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1、投标人应为拟报价产品(互联网防火墙、分线交换机、万兆核心交换机、广域网边界路由器、内网防火墙、低延迟交换机、千兆交换机、带外交换机、极速交易服务器-1、极速交易服务器-2、极速行情服务器-1、极速行情服务器-2)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厂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评审。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268万元。其中采购设备最高限价255万元,设备搬迁服务最高限价13万元。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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