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锅炉运行委托管理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锅炉运行委托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锅炉运行委托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锅炉运行委托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锅炉运行委托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较大数额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6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年9月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内每天9:00-11:30,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提供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8时30分。
七、其他
服务内容:锅炉运行委托管理项目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预算金额:348万元/三年
本次招标结论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前应通过招标方满意度考评,考评未通过终止合同,需要重新招标。招标结论续存期间,中标单价不允许变更,供应商应考虑每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行业规定以及政府相关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应递交的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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