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公共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三期充电站建设招合作商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10

 蕲春县公共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三期充电站建设招合作商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JL

2、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共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三期充电站建设招合作商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收入分配比例:项目取得的所有收入(不含电费)分配给甲方不得低于税前的20%(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服务费、政策性补贴、广告费等),充电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5、招标内容:与合作商合作充电站的建设、运营、保险及维护,采取合作经营、分成的模式进行运作。甲方提供场地资源,乙方作为投资建设、经营、维护主体。

6、经营权期限:合作商经营权为10年,合作期满后若还需合作商,现有合作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转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1.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承诺函)。

5.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您当前尚未登录,请在下方登录查看后续内容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 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 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 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 全方位提高企业 知名度和形象。

登录/注册账号
登录账号获取详细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