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襄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勘察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襄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勘察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预算金额约为24.60万元(含税)。
3.项目地点:襄阳市启辰路与陆港路交汇处,南临启辰路,西临陆港路。
4.服务周期: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交付初步勘察报告,15个自然日内交付完整勘察报告。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使用的要求。
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7.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24.60万元(含税)设置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总限价的,将被废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5.特设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供应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勘察业绩,类似勘察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项目。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项类似勘察业绩,类似勘察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项目。
(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0日17时00分至 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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