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1.2 项目编号:GC2401247
1.3 采购内容:郑州邮区中心主要由东西两个生产院区,为确保郑州邮区中心各项生产经营安全平稳运行,给企业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保障人员、车辆和财产安全,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保安业务外包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1.5 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6服务期限:二年。
1.7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拟派保安须持有保安员证;
2.3供应商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提供业绩合同);
2.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材料;
2.6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2.7供应商须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2.8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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