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卷烟厂联合工房VIII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项目施工)招标
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卷烟厂联合工房VIII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项目施工)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卷烟厂联合工房VIII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项目施工)
二、招标内容:
工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开发区,工程规模:钢结构电梯,占地面积7.29平方米,建筑面积21.87平方米,原建筑层数3层,加装电梯建筑总高度为18.400m,连廊层数:2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钢结构工程、拆除工程、油漆涂料工程(该项目不含电梯安装,施工期间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电梯安装施工)。(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本项目控制价金额、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根据控制价审计意见,项目审定金额为581244.39元(含9%增值税),项目不含税控制价为533251.73,自筹,已落实。
四、服务期(工期):120日历天,120日历天完工并进行完工验收,工期自工程开工令载明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之日止。
五、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记录名单(招标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江西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项目工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六、招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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