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信用卡业务催收及商务推广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CGXM37199924090003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要求”。
中选家数:本次拟采购1家供应商。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选供应商实际的业务数量、总金额等内容。
3.公开征集规则
3.1若报名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将宣布本次公开征集失败。
3.2若报名合格供应商超过3家(含),合格供应商将直接获得进入交通银行供应商库的资格,本次公开征集结束。
3.3 以上任何情况下:报名供应商均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相应的电子报名资料。
3.4进入交通银行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受邀参加交通银行的集中采购项目。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遵守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该项目能力;
4.2 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4.3 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9月至今供应商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供应商在登记时需提供登记近3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经营异常名录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4 提供最近三年企业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一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查询人员时还需输入身份证号码)。[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6 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7 存在控股、参股、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及被同一人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4.8 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请供应商于2024年9月11日8:30至2024年9月18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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