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2.2工程规模:蒲城县域内计划新建充电场站214座,换电站1个,布置充电车位5691个;布置安装充电桩3017个,其中120KW直流快充充电桩2674个,40KW直流快充充电桩20个,7KW交流慢充充电桩323个及配套工程,本工程最大电压为10KV。
2.3招标范围:
范围内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约72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9000万元)。
2.5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
2.6标段名称:蒲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④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
5.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
5.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5.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5日报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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