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锦绣茶园小区商业用房租赁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凌庄村村民委员会
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凌庄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锦绣茶园小区商业用房租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锦绣茶园小区商业用房租赁项目(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ZJTF-GK-20240811
三、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凌庄村商业楼,地址是凌风街与韦航路交叉口西南角,招商的面积为13386.44平方。一到五层均为框架结构, 六层、七层为办公形式用房,每层建筑面积约为1000平,八层、九层为标间,原设计40个标间。注:具体面积和房间数量以房屋现状(实际交付)为准;
2.租赁期限:10年,租赁期内每年交纳一次租金。
3.租赁要求:该房屋不得用于违法经营、对环境有严重污染、易燃易爆的行业,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项目地点:凌风街与韦航路交叉口西南角。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4)投标人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 2024年9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中对应资料进行报名。(以上内容现场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
注: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郑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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