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框架协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10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重庆石油分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2024-2025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包括设立安全评价、验收安全评价,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6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所有中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政策变化、中标人完成效果情况、市场变动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分配份额,并对完成效果差的中标人进行考核,直至清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新建工程安全评价业绩(业绩合同内容包含设立安全评价或者验收安全评价),并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截图;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21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新建工程安全评价项目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并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截图。
(2)至少配备2名编制人员,持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新建工程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或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业绩,并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截图。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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