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京台高速公路蚌埠互通至路口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京台高速公路蚌埠互通至路口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京台高速公路蚌埠互通至路口枢纽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3〕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
2.2招标类别:服务
2.3项目名称:G3京台高速公路蚌埠互通至路口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蚌埠市高新区、蚌山区,滁州市凤阳县、定远县,合肥市长丰县、肥东县
2.5项目概况:
G3京台高速公路蚌埠互通至路口枢纽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通“京津冀—长三角”两大经济圈集群的快速通道,是安徽省“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建设项目,对构建“安徽123出行交通圈”、提升省际通道通行能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G3京台高速公路交通量发展迅猛,2021年路段日均交通量已达39107辆/日(折算小客车)。由于本项目位于安徽省经济较为发达与活跃的合肥市、蚌埠市及滁州市境内,是合肥都市圈的核心成员,随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更加注重一体化组团式发展,尤其是合肥市的首位度不断提高,未来本项目势必会诱增大量对外和过境交通流,原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已不满足交通量的需求,迫切需要改善本项目的交通运输状况,提高道路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G3京台高速扩容改造已列入“十四五”期间安徽省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序列中。
本项目路线总长107.023Km,该段范围改扩建大桥1867m/4座(包括主线上跨分离立交1732/3座),中小桥2181/67座(包括主线上跨分离立交944/38座),支线上跨4231/40座;改扩建蚌埠、西泉街(枢纽)、永康、九梓(枢纽)、双庙、路口(枢纽)6处互通式立交,维持利用九梓1处互通式立交,预留团结(枢纽)1处互通式立交工程规模不计列本项目,增建武店、蒋集2处互通式立交;改扩建吴圩服务区1处,增建草庙服务区1处。
全线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设计速度:120km/h。
(2)整体式路基宽度:42m;分离式路基宽度:2×20.75m。
(3)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
(4)新建及拆除重建桥梁采用公路I级荷载,既有桥梁利用时,承载能力满足公路I级荷载。
(5)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2.6项目概算:88.60亿元。
2.7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
招标范围
1
JTBL-HBFW
承担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技术服务
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服务期限内,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及国家、安徽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项目合同文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开展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
2.7.1施工期环境监测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要求,开展定期监测,分析监测数据,提交环境监测总结报告。
2.7.2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要求,编制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7.3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编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并取得相应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7.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审查,确保通过环保验收等相关事宜。
2.7.5其他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做好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及报验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本建设项目的生态环保管理工作,复核施工图环保设计,开展环保业务培训,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准备工作、相关证件办理等相关工作,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在建项目生态环保工作检查。
2.8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预计服务期48个月,具体以实际服务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要求如下: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以承担环境监测、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任务;同时具备可以承担本项目环境监测服务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名,其中牵头人承担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联合体另一方承担环境监测工作,且具备可以承担本项目环境监测服务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1个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项目业绩和1个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业绩。
3.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具有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担任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或1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负责人。
3.1.4信誉最低要求:
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没有“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10时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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