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的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39万元,招标人为丹东国鑫海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2.采购方式:招标。3.预算金额: 15,390,000.00元4.最高限价: 15,390,000.00元5.采购需求: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6台(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第一座站,为中标后收到预付款的45天内交付;第二座换电站开始,均为收到预付款后的45天内交付(以甲乙双方合同中具体约定时间为准)。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有能力履行本项目的合同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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