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18.8万元,招标人为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3个包,采购医疗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动态血压检测仪等;(002)三维彩色超声诊断仪;(003)电脑自动验光仪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动态血压检测仪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2(仅03包适用)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002三维彩色超声诊断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2(仅03包适用)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003电脑自动验光仪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2(仅03包适用)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30分。
七、其他
受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委托,拟对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第一包18.2万元
第二包560万元
第三包240.6万元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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