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通化市大队购置冬季燃煤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通化市大队购置冬季燃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取暖燃煤350吨,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送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②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和主体的涉诉审查,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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