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太阳山风电场一期45MW、二期49.5MW技术改造项目内附件采购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太阳山风电场一期45MW、二期49.5MW技术改造项目内附件采购已具备谈判条件,采购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托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太阳山风电场一期45MW、二期49.5MW技术改造项目内附件采购
2.2项目交货地点:宁夏银川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公司院内
2.3采购范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太阳山风电场一期45MW、二期49.5MW技术改造项目内附件采购(具体详见谈判文件,以谈判文件为准)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内附件
中车5.0+MW塔筒
套
19
具体规格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规范
2.4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约定日期交货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批交批结(除最后一批外,每批次结算不少于6套);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该批次货物金额100%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物金额的90%,剩余该批次货物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自最后一批货到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谈判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3.2供应商应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今)同类型3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供应商销售合同(必须是参与供应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
3.3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
3.4谈判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谈判商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5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预警清单、负面清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16:00前下载谈判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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