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2024年共享存储建设项目(2024.07-2025.12)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2024年共享存储建设项目(2024.07-2025.12)(信息化项目);
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服务内容及范围: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署、培训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存储主机两套,备份一体机一套;(2)采购存储管理软件一套、不少于300用户访问的授权;(3)采购相应软、硬件的安装、部署、调试、培训、试验、验收、技术服务等。
1.4控制价金额:76.16万元(含税价);
1.5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1.6项目期限:项目周期拟15个月,始于2024年9月,终于2025年12月。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到货后按照招标人的进场通知要求进行交货与施工;得到进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完成施工与安装调试。
1.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8质量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应严格执行系统设计相关的国家标准和烟草行业标准。
1.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如投标主体是2024年1月1日以后新的工商注册单位,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3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2.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人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3.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如投标主体是2024年1月1日以后新的工商注册单位,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人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3.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3.1-3.9条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未注明提供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同时以上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扫描后列入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单独密封,封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内装原件名称数量等,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3.12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办法如注明提供原件,须提供原件,与其他原件一起密封提交,同时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扫描后列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现场审核。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4.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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