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内部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内部物业服务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内部物业服务项目
2.合同期限:两年。
3.采购内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内部物业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若参与项目的有分公司、自然人等情况请提前告知并协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退还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人签字后打印存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天津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天津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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