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事故现场勘查及颗粒化分析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43
2.项目名称:事故现场勘查及颗粒化分析技术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捌仟元整(¥788,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捌万捌仟元整(¥788,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备注
事故现场勘查及颗粒化分析技术服务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8.本项目允许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如为小微企业中标,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如为中型企业中标,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且分包承担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3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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