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项目编号:ZCZBCTC2024-08208),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3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4采购需求: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在校生规模约3000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地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针对2025级、2026级、2027级学生)
3、资格要求:
3.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楚雄市
4.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注:原件和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00时,递交地点:楚雄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00时;竞争性磋商地点:楚雄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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