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室内外原址装饰装修工程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室内外原址装饰装修工程),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室内外原址装饰装修工程
2.2 编号:03-10-04A-2024-D-E21938
2.3采购内容: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详见施工图和清单内容)和政府报建。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预算金额(人民币):168万元。
2.6施工地点:南昌市北京东路1198号。
2.7施工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批准开工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材料)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同一项目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1)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直接缴纳的不少于10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提供真伪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能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册中。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转包。
3.10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房产为私人所有的则为房产证或其它能证明房产的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房产为国有的则为相关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15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6外省进赣: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审查是否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册中;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直接缴纳的不少于10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提供真伪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8日17:3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 。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招标文件的。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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