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哈河流域蹦河敖汉段母亲河复苏行动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老哈河流域蹦河敖汉段母亲河复苏行动项目已由赤水建〔2024〕70号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敖汉旗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老哈河流域蹦河敖汉段母亲河复苏行动项目
2.2建设内容:对桩号6+400~8+700段进行疏浚治理,疏浚土方表层土运至附近弃土场内,平均运距2.8km。疏浚底宽根据原河槽底宽确定,平均宽度约120m,主槽边坡1:2.5,平均平均开挖深度70cm左右。临时工程。(最终以财政评审及施工图纸为准)。
2.3建设地点:敖汉旗四道湾子镇
2.4项目施工计划投资额:500万元
2.5计划工期:60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同时拟派项目经理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提供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3.8根据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8月12日发布的《提醒函》的规定投标人需查询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分包等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9月14日17时30分至2024年09月22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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