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事故水池及雨水监控池项目已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位于现有厂址预留场地进行改造。
2.2 建设范围:新建两个有效容积为3000m3事故水池(包括初期雨水提升泵、事故水提升泵、格栅、闸门、阀门等);焦炉与化产装置区之间道路新敷设初期雨水排水总管,从罐区一直向北敷设到废弃循环水水池南侧;化产装置区新增围堰,围堰排水与新敷设初期雨水管道连接(包括沿线新设检查井、水封井)。初期雨水收集池加盖处理。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完工。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明确标示及按有关规定隐含)全部内容。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事故水池及雨水监控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7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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