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规模:通过对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拟定的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论证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相关工作。承接单位在充分吸收业主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工作有:1.开展拟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并编制《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2.对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地形进行测绘和勘测定界,编绘《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勘测定界报告书》3.为业主提供用地预审前的政策咨询以及行政协调相关服务,协助业主办理用地预审等手续,回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
2.3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用地预审审批完成止。
2.6招标范围:通过对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拟定的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论证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相关工作。承接单位在充分吸收业主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工作有:
1.开展拟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并编制《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2.对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地形进行测绘和勘测定界,编绘《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二期)勘测定界报告书》
3.为业主提供用地预审前的政策咨询以及行政协调相关服务,协助业主办理用地预审等手续,回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或节地评价项目及1项土地勘测定界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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