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招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交货(服务)地点与
交货(服务)期
1
1
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一项
详见参数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100%时,将终止采购。
服务地点: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指定的地点(本项目服务场所可能发生改变,投标人需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
本项目预算为:240万元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折扣率不高于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折扣率计算公式:折扣率=(原价格-折扣价格)/原价格×100%
1.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8,00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1.6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1.3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4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福建烟草行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供应商黑名单库确定)。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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