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19

曲靖市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曲靖市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曲靖市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餐厨垃圾处理费:230 元/吨;污泥处理费:280 元/吨;生活垃圾处理费:120 元/吨;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本金由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提供,融资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集。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 300t(协同处理餐厨垃圾 15t/d 和污泥 20t/d),配置 1×3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 台 6MW 的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配 6MW 发电机。项目总投资 26101.70 万元。

建设内容:

焚烧系统 1 × 3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

发电系统 1 ×6MW中温中压(400℃、4.0MPa)凝汽式汽轮机配6MW发电机

烟气处理系统 采用 “SNCR+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器)+干法(Ca(OH)2)+ 活

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预留SCR场地。配置先进、成熟的全厂自动控制系统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冷却水系统 机力通风冷却塔二次循环冷却供水系统

渗滤液处理系统 新建一座110t/d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预处理+厌氧+硝

化/反硝化+外置式超滤膜+纳滤膜(含浓缩液减量化)+反渗透膜

(含DTRO)”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

准》(GB/T19923-2005)要求后,回用于生产

飞灰处理系统 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飞灰在厂内进行螯合剂稳定化处理,满足

相关标准要求后,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置,具体由特许经营项目

公司和政府方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

炉渣综合利用 焚烧炉产生的炉渣综合利用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其中包括项目前期及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

建设地点:曲靖市师宗县阿红碑填埋场旁,位于师宗县东部,距离师宗县城 6 公里左右。

质量要求: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处置标准、环境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方),牵头方须为社会资本方。

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民营企业股权占比≥3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曲靖市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条件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比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曲靖市进行办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料中的①营业执照副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比例证明材料,双方均需提供;②授权委托书由牵头单位提供。

售价:1000.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以纸质投标文件形式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地址:曲靖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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