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牡丹江市分行辖县行职工食堂管理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1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行辖县行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食堂区域内,向林口县支行、宁安市支行、海林市支行员工提供早餐、中餐服务及其他就餐服务(就餐形式主要为自助餐)。

  日常供餐时间:早餐时间,07:00-08:10;中餐时间,11:10-13:00。同时,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夜宵等临时性餐饮服务。招标人有权变更就餐时间。

  估算金额:93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管理费用、食材费用、保险费用、税金等费用。

  服务期限: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林口县支行食堂、宁安市支行食堂、海林市支行食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投标人具体餐饮管理服务3年以上经验。

  2.3.2投标人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机构认可的健康证明文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4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的服务要求。

  2.4.2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答人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4.3投标人须提供在“天眼查”和“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确定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2.4.4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告中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内容如与本项目相关则同样投标予以否决。(行政处罚是指在招投标环节中有围标串标、重要信息造假等直接影响评标结果而接受的处罚,公布处罚期限的按期限执行,没有期限的自处罚之日起一年之内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2.4.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联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拟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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