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毗卢镇农村公路隐患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县毗卢镇农村公路隐患整治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SSCG20240901
2.项目名称:泸县毗卢镇农村公路隐患整治项目。
3.采购人: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
4.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泸县毗卢镇农村公路隐患整治项目,主要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5.预算金额:437793.76元。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知: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17:00,磋商文件每套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未交纳工本费视为报名不成功,做无效投标处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线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会将磋商文件回传至投标人报名邮箱,供应商从提交资料并报名成功开始,24小时内若没有收到磋商文件,应主动联系代理机构核实情况,否则视为已收到采购文件。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报名登记的E-Mail邮箱,自行下载打印。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代理公司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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